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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申請修正要檢送什麼文件?修正的地方要如何劃線?】

  • 問題類別:修正、誤譯訂正
  • 問題內容:申請修正要檢送什麼文件?修正的地方要如何劃線?
  • 詳細說明:若說明書及申請專利範圍之某用語散見於文件多處,且需全部修正時,得於申請書敘明修正前後之用語,所在頁數、段落編號與行數,及修正理由,不必檢送劃線之修正頁,但仍須檢送無劃線之替換頁。
    ※申請書請至本局局網首頁→專利→進入專利主題網→申請專利→申請表格→專利申請表格暨申請須知下載本局局網首頁→專利→申請資訊及表格→專利申請表格暨申請須知→下載「專利修正申請書」。
    (2) 申請修正之劃線原則如下:
    A. 如刪除原內容者,應劃線於刪除之文字上;如新增內容者,應劃線於新增之文字下方。但刪除部分請求項者,只須於刪除之請求項號後註記「刪除」即可,不必列出被刪除之請求項全部文字並劃線。
    B. 有多次修正時,各次修正應劃線註記之部分,以該次修正檢送之替換頁(本)為範圍,就其修正之內容,在審查意見通知送達前,以取得申請日之說明書或申請專利範圍為劃線比對之基礎,在審查意見通知送達後,以最近一次審查過之說明書或申請專利範圍為劃線比對之基礎。如先前曾申請誤譯訂正者,則以該次訂正頁(本)為劃線比對之基礎,不准訂正時,將另通知補正以訂正申請前之中文本為劃線比對基礎之劃線頁(本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