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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提起舉發後可以再補提理由、證據嗎?】

  • 問題類別:舉發
  • 問題內容:提起舉發後可以再補提理由、證據嗎?
  • 詳細說明:可以。依專利法第73條規定舉發人在舉發案提起後三個月內均得補提理由及證據,逾期提出將不予審酌。申請補充舉發案之理由、證據,每件新臺幣2000元(專利規費收費辦法第2條第1項第14款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