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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發明、新型專利說明書如何撰寫?】

  • 問題類別:提出專利申請
  • 問題內容:發明、新型專利說明書如何撰寫?
  • 詳細說明:說明書應明確且充分揭露,使該發明或新型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,能瞭解其內容,並可據以實現。
    發明或新型專利說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:
    一、發明或新型名稱。
    二、技術領域。
    三、先前技術:申請人所知之先前技術,並得檢送該先前技術之相關資料。
    四、發明或新型內容:發明或新型所欲解決之問題、解決問題之技術手段及對照先前技術之功效。
    五、圖式簡單說明:有圖式者,應以簡明之文字依圖式之圖號順序說明圖式。
    六、實施方式:記載一個以上之實施方式,必要時得以實施例說明;有圖式者,應參照圖式加以說明。
    七、符號說明:有圖式者,應依圖號或符號順序列出圖式之主要符號並加以說明。
    說明書應依前項各款所定順序及方式撰寫,並附加標題。但發明或新型之性質以其他方式表達較為清楚者,不在此限。
    詳請參照本局局網首頁→專利→申請資訊及表格→專利申請表格暨申請須知參閱發明、新型填寫範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