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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申請權證明文件何時開始不必檢送?規定在哪裡?】

  • 問題類別:提出專利申請
  • 問題內容:申請權證明文件何時開始不必檢送?規定在哪裡?
  • 詳細說明:102年1月1日新法施行後,已無須檢送申請權證明文件。申請權證明文件原規定於修正前專利法第25條第2項,惟新法施行後,已將該項刪除,故於102年1月1日施行之專利法,已無該項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