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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專利申請案於2月28日或2月29日提出申請,其依專利法第38條1項規定應於「3年內」提出實體審查,如遇到閏月該怎麼計算時間呢?】

  • 問題類別:發明專利實體審查
  • 問題內容:專利申請案於2月28日或2月29日提出申請,其依專利法第38條1項規定應於「3年內」提出實體審查,如遇到閏月該怎麼計算時間呢?
  • 詳細說明:依行政程序法第48條第3項但書規定以月或年定期間,於最後之月,無相當日者,以其月之末日,為期間之末日。
    所以如果申請日為2月28日其「3年內」末日遇到閏月,則以2月29日為末日;如果申請日為2月29日其「3年內」末日未遇到閏月,則以2月28日為末日。